發布時間:2021年09月14日 09:31:40 文章來源: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寧建規發〔2021〕10號
各市、縣(區)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(監督)局,寧東基地管委會建設和交通局:
為了進一步建立完善我區住宅物業服務標準,規范服務行為,提升服務質量,推動物業行業健康發展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,組織相關專家編制了《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宅物業服務導則(試行)》,從總則、物業服務企業基本要求、 基礎管理服務內容、房屋共用部位管理、公共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修養護、 公共秩序維護、環境衛生管理、園林綠化管理、客戶服務管理、 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管理、“紅色物業”黨建引領和服務創新12個方面提出了最基本的服務標準和要求,各市、縣(區)可根據各地住宅物業管理現狀,細化分類分級管理標準。對于目前服務標準高于《導則》的項目,要繼續保持;服務標準低于《導則》的要及時改進,提升服務水平。
聯系人:張小霞 ? ? ? ? ? 聯系電話:0951-5014128
郵箱:nxfdcglc@163.com
附件: 1.寧夏回族自治區住宅物業服務導則(試行)
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1年7月30日